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对潜江中学新校区智慧图书馆设施设备建设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6 16:34|发布单位:潜江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潜江中学新校区智慧图书馆设施设备建设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博库信息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15号附1号工业项目(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2栋18-19
被投诉人: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潜江市育才路20号5楼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421501202601000909,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5-2026-00563。2026年5月13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6年5月20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6年5月26日,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2026年5月27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回复质疑。2026年6月4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邮寄的投诉书及有关材料,依法受理本投诉。2026年6月9日,本项目发布暂停公告。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描述不严谨,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影响供应商的正确理解和响应。2.要求对接多个系统但未提供接口详细信息,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影响投标人准确报价和方案编制。3.招标文件参数要求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4.评分标准商务部分“类似业绩要求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属于变相设置门槛,排斥潜在供应商。5.以特定软件著作权证书、专利作为评分项,指向特定供应商,构成不合理限制。6.多项技术参数指向特定品牌,构成不合理限制。7.以非国家强制标准的检测报告作为评分项,构成不合理限制。8.以不可量化的认证证书作为评分项,构成不合理限制。9.技术服务要求中标后提供“检测报告核验”和“系统功能现场演”违反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规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5部分成立,投诉事项3、4、6、7、8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2、9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9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潜江市财政局
2026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