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关于对积玉桥街2026年食堂外包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6 16:03|发布单位: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积玉桥街2026年食堂外包服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蔡氏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688号中兴南昌软件产业园6#一层食堂
被投诉人:湖北尚达惟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二路2号展示房二期1栋二层03号
相关供应商1:湖北生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积玉桥万达公馆二期13栋16层9-13室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江西蔡氏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积玉桥街道办事处“积玉桥街2026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编号:HBSDWS-26-S-004)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人具体投诉事项(详细内容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的《投诉书》为准):1.成交供应商湖北生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制式模板内采购单位、项目名称栏空白未填,仅在标的栏填写项目信息,未按招标文件附件标准格式填报,关键绑定信息缺失,应判定投标资格无效,评审认定有效错误。2.磋商小组未依据招标文件及法规审查,对声明函关键信息缺失的供应商违规审核通过资格,资格审查结论错误,评审结果违法。3.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答复适用法律错误、曲解政策释义,以无关文件及片面解读认定缺项合规,答复结论无效。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2、3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
2026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