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对京山市荆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6-07-06 00:00:00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对京山市荆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6 16:12发布单位: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京山市荆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在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你单位参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KQ-202312-FS003,预算金额:495万元)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具体表现为:你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显示的实际社保缴纳单位为“随州外综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而“随州外综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该项目中标人“荆州外综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均为武汉市源笛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与中标人之间存在明显的关联关系,属于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实施的串通行为。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构成恶意串通。

四、处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综上,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495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24,750.00)。

五、处理日期

20260703


执法机关: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7-06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