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对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0 11:05|发布单位: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当事人类型: 采购人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在对“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KQ-202312-FS003)进行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在该项目招标文件中设置了差别歧视待遇条款。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规定,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四、处理结果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并向我局书面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五、处理日期
2026年07月02日
执法机关: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