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对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9 17:26|发布单位: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代理机构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当事人在代理“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KQ-202312-FS003)”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规定,构成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四、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五、处理日期
2026年07月02日
执法机关: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