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一次性去白血袋第二次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0 18:03|发布单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一次性去白血袋第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恩施州中心血站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大街227号
当事人2:山东威高输血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骏山路10号
当事人3:山东硕禄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中路-153号-1204号
三、基本情况
相关供应商:湖北好迪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
相关供应商:长沙护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宁乡县玉潭街道塘湾社区安康路金色夏威夷商铺7栋001-002号
本机关收到举报,反映中标供应商山东威高输血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在“一次性去白血袋第二次”(项目编号:422803202501000331_二)项目中涉嫌操纵投标、围标串标行为。接到举报后,本机关依法启动调查程序。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44.7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422803202501000331_二,采购计划备案号为422800-2025-00620。2025年7月11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经调查核实,中标供应商山东威高输血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和投标供应商山东硕禄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编制。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和第八十条:“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认定山东威高输血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和山东硕禄商贸有限公司属于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两家公司投标无效。山东威高输血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和山东硕禄商贸有限公司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五、其他补充事宜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6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