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财政局关于对宜都市产教融合园配套及设施设备建设家具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6-07-14 00:00:00

宜都市财政局关于对宜都市产教融合园配套及设施设备建设家具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4 09:09发布单位:宜都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宜都市产教融合园配套及设施设备建设家具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兆欣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216号 13-14

被投诉人:1.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2.宜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1.湖北省宜都市陆城街办宜华大道26号;2.湖北省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A座3楼

三、基本情况

(一)重庆兆欣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不满意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及宜都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6年6月2日对“宜都市产教融合园配套及设施设备建设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2058120260100045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6年6月15日提出投诉,我局于2026年6月16日收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我局经过对投诉文件书面审查,于2026年6月18日予以受理。
(二)投诉人具体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设置多项成套样品作为加分要求,意在挡住其他市区县供应商参与此项目公平竞争,妨碍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评分标准在环保认证中的描述存在指定性、利用特定机构颁发的证书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对投诉人公司和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本局做出如下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1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以及相关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宜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宜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都市财政局

2026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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