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掇刀区财政局将对你单位2025年度集中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考核内容
(一)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采购文件编制、评审组织、信息发布、评审专家抽取及评价、组织采购人签订合同和采购项目验收情况;
(三)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服务质量情况;
(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开展异地评标的执行情况;
(五)对供应商询问、质疑项目受理及答复情况;
(六)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人员业务培训情况;
(七)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及归档资料整理情况;
(八)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廉洁自律情况。
二、监督考核步骤及时间
(一)自查阶段(7月17日至7月24日)。区政府采购中心接到考核通知后,根据2025年所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情况,整理相关文件、数据及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考核要求进行自查,总结2025年工作特色和亮点,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书面审查阶段(7月25日至7月28日)。区财政局对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的自查报告和抽查的采购项目档案进行依法审查。
(三)现场考核阶段(7月29日至8月4日)。区财政局组织考核小组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书面检查。
(四)考核报告阶段(8月5日至8月15 日)。区财政局根据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后形成监督考核报告,并将考核报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三、监督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监督考核采取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区政府采购中心于7月24日前将自查报告、附表和抽取的采购项目资料报送至区财政局。
(三)区政府采购中心做好监督考核所需档案资料的整理,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备现场考核。
附件:1.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2.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情况汇总表
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
2026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