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根据《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8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结合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工作实际,现就2026年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并在应城市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
二、检查的依据和内容
(一)检查依据。《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8号)。
(二)检查内容。主要对代理机构2025年执业情况及政府采购项目中是否存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时间从2026年7月开始,至2026年12月下旬结束,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自查阶段(2026年7月29日至8月4日)
被抽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要求向市财政局报送《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附件1),并对抽取的项目对照《检查资料清单》(附件2)整理相关情况及被抽取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原则上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评审记录、合同文本等,并对抽检采购项目中是否存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自查报告应详细说明自查过程、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连同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于8月4日前报送市财政局109办公室。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6年8月5日至8月18日)
市财政局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情形开展专项检查。
(三)现场监督检查阶段(2026年8月19日至9月8日)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专班进驻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核实书面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同步规范完善检查工作底稿,并按要求填写《行政检查情况记录表》,检查记录与代理机构充分沟通、核对无误后,由代理机构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四)延伸核查阶段(2026年9月9日至10月8日)
市财政局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 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五)处理处罚阶段(2026年10月9日至11月18日)
市财政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处理处罚信息。
(六)总结报告阶段(2026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
市财政局编制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及时将工作报告向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反馈,并按时间节点上报。
四、工作要求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提高认识,及时、准确、全面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做好专项检查配合工作,确保检查质量。
联系人:董蕾 联系电话:0712-3245473
附件:1.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
2.检查资料清单
应城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