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营造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环境,持续深化整治成效,根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6〕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范围
各级财政部门结合财政部下发的社会代理机构2025年全国执业信息,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合理确定“重点检查”“五年一查”“新登记”三类社会代理机构名单,其中2024、2025年已被抽取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的,本次不再重复抽查。对符合“五年一查”“新登记”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由采购项目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实施检查,对符合“重点检查”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由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的财政部门实施检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依据相关工作要求自行确定被检查代理机构。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市直确定以下6家代理机构为2026年度检查单位,分别是:湖北征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金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赛尔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恒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双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远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方式及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检查划分为“开展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延伸核查、处理处罚”5个阶段,并使用“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管理平台”(https://jdjc.inputbid.com),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自查阶段(2026年8月5日前完成):代理机构收到财政部门送达的检查通知后,按要求报送2025年代理的全部政府采购项目清单,各级财政部门结合投诉举报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抽取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抽取项目与正在开展的系统整治项目不重复,原则上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并通知相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根据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连同抽查项目的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一并上传至“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管理平台”(相关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6年8月20日前完成):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编制工作底稿、确定佐证资料。
(三)现场检查阶段(2026年9月10日前完成):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到被检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核实相关资料,完善工作底稿,签字盖章确认。
(四)延伸核查阶段(2026年10月10日前完成):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的,财政部门将进行延伸核查,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五)处理处罚阶段(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财政部门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职权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各级财政部门要压紧压实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始终保持专项整治攻坚力度不减、推进态势不变与工作标准不松,按期报送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要持续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密切对接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健全权责明晰、信息互通、线索流转、联合核查、协同执法的工作体系,凝聚多方协同监管合力;要大力推进数字化智慧监管革新,有序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深度嵌入政府采购全链条业务,统筹运用技术防控与人防手段,切实提升监管工作质效与精准治理水平;针对整治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深挖症结根源,靶向出台治理举措,补齐制度体系薄弱环节、堵塞日常管理漏洞,持续夯实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督导各行业主管单位健全内部管控体系、主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推动政府采购市场平稳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荆门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