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6-07-22 00:00:00

红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8号)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对我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主要对代理机构2025年度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按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结果确定监督检查范围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进行名录登记的代理机构为新登记的代理机构,且2025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已产生中标(成交)结果的,纳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

(二)其他代理机构为五年一查代理机构,抽取分之一纳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

(三)原则上一家代理机构只检查一次,不重复检查。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最终抽取以下4家代理机构为本年度检查单位,分别是:湖北蜂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一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九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新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监督检查时间

2026年7月至2026年10

三、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采取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被检查的代理机构以检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一)机构自查阶段(2026年7月23—7月31日)

参加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的代理机构应对照监督检查依据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将抽取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清单、代理机构自查报告等(电子版及纸质版)7月31前报送至红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6年83日至8月14日)

县财政局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编制工作底稿。

(三)现场检查阶段(2026年8月17日至831日)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到被检单位实施现场检查,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四)延伸核查阶段(2026年91日至920日)

县财政局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五)处理处罚阶段(2026年921日至1016日)

县财政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职权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四、相关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抽查情况及监督检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对待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对拒绝配合监督检查、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财政部门检查要求开展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25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统计

           2.2025年度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情况汇总表

 

                   

                                红安县财政局

                                   2026年7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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