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财政局关于对湖北双港农业科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2 17:34|发布单位:保康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
名 称:湖北双港农业科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公安县斗湖堤镇油江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227417586791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严重违法失信的具体情形
1.保康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服务采购项目。2020年7月,保康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湖北金丽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该项目预算金额657.83万元,北京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投标,湖北双港农业科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襄阳沃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俏牛儿肥业有限公司参与陪标,相互串通投标报价。2020年7月31日,北京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636.587144万元,2021年12月31日双方签订合同。
2.保康县黄堡等4个镇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采购项目。2022年4月,保康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委托湖北绎康达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该项目预算金额318.94万元,北京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投标,湖北双港农业科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俏牛儿肥业有限公司参与陪标,相互串通投标报价。2022年5月19日,北京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302.1345万元,2021年11月3日双方签订合同。
3.保康县2200亩耕地土壤生产障碍修复与利用项目。2020年12月,保康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委托中锦润泽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53万元,北京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投标,湖北双港农业科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俏牛儿肥业有限公司参与陪标,相互串通投标报价。2021年1月6日,北京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49.91万元,2021年1月20日双方签订合同。
三、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以及《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通知》(鄂财法规〔2021〕1号)之规定。
四、处理结果
对湖北双港农业科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61786.2元 ,禁止2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收违法所得12000元。
五、处罚日期
2026年07月14日
六、处罚截止日期
2028年07月14日
执法机关:保康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