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财政局关于对保康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2026年度)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6-07-27 00:00:00

保康县财政局关于对保康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2026年度)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7 11:38发布单位:保康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保康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2026年度)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126号附204号2层258号

被投诉人:1.保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湖北省定鼎工程咨询管理中心

地  址:1.保康县城关镇河西路336号;2.保康县城关镇南关街47号

三、基本情况

(一)采购预算1380万元,项目编号为420626202601000286,采购计划备案号为420626-2026-00226。2026年6月8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二)投诉人具体投诉事项:
1.本项目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在已通过细化指标实现量化的方案中,又重新引入了无法量化的主观判断空间,不符合法律规定;设定的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不相关;
2.本项目评分标准要求标前提供“设备整机合格证”“零部件检测报告”、“原厂质量质保凭证”、“物料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加盖原厂公章的出厂质检报告单”作为评分依据不合理,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3.本项目评分存在重复评价问题,不符合法律规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3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保康县财政局

2026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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