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财政局关于对食堂维修改造工程(设施设备添置)采购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6-07-27 00:00:00

巴东县财政局关于对食堂维修改造工程(设施设备添置)采购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7 10:30发布单位:巴东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食堂维修改造工程(设施设备添置)采购第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恩施州雨宬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后山湾西湖花园2-2-104

被投诉人:巴东县第一高级中学(采购人)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兴东路8号

相关供应商1:荆州市楚兴厨具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荆州区荆州家居建材大市场C3栋105-108

相关当事人:巴东县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巴东县东瀼口镇乐乡社区物流园101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恩施州雨宬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不服被投诉人巴东县第一高级中学于2026年7月14日就“食堂维修改造工程(设施设备添置)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422823202604000832_二)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6年7月2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7月20日依法予以受理,并向采购人发出《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及《投诉答复通知书》,向代理机构发出《调查取证通知书》及《投诉答复通知书》,向中标供应商荆州市楚兴厨具有限公司送达《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上述单位限期提供材料及进行答复。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巴东县第一高级中学“食堂维修改造工程(设施设备添置)采购第二次”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为荆州市楚兴厨具有限公司,该公司所投品牌“油烟净化一体机”所附《金属厨房用品防腐蚀性能认证证书》已过期。巴东县第一高级中学出具的质疑答复仅单独出示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有效截图、新版防腐蚀性能认证证书截图,未公示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内附的油烟净化一体机防腐蚀性能认证证书有效证书扫描件截屏,仅单方面证明该企业当前持有有效证书,无法佐证其投标文件中递交的证书为有效合规证书,答复证据链缺失,原质疑事项未得到实质性澄清,投标有效性仍存重大争议。
投诉人称:1.投诉人是中标供应商所投品牌“油烟净化一体机”生产产家在恩施地区的授权代理商,投诉人在投标阶段就中标供应商所投品牌型号设备向生产产家询价核实,被生产厂家告知该款“油烟净化一体机”对应的《金属厨房用品防腐蚀性能认证证书》已过期,新证书尚在办理中,短期内无法出具有效认证证书;2.投诉人认为该项目本次采购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7月8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金属厨房用品防腐蚀性能认证证书》的颁证日期为2026年7月6日,不能排除中标供应商投标阶段提交的是过期失效旧证书,中标后才补正新证书的情形;3.投诉人认为采购人在质疑答复中,仅出示新认证证书和核验截图,存在回避核查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供的认证证书的情况。
被投诉人答复称:2026年7月10日,收到恩施州雨宬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对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采购人根据质疑内容查看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质疑的内容进行核实。经核实,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提供了采购文件要求的“油烟净化一体机”所需的认证证书和网上查询截图,认证证书状态为有效。为进一步核实认证证书的有效性,采购人查询了“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实了该证书的有效性。
相关供应商答复称:我方投标时已提交合法有效证书,投标时间点资质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证书取得早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响应真实合规。我方投标响应的油烟净化一体机由武汉俞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对应的《金属厨房用品防腐蚀性能认证证书》编号为33926PV00150R0,由中企华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6日正式颁发,证书有效期至2031年7月5日,防腐蚀性能评级为10级,认证产品单元覆盖本次投标的油烟净化设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强制性、不可偏离条款。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8日,案涉证书在投标截止日2日前已完成颁证,并可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核验。我方投标文件中所附即为该有效证书,不存在“投标提交过期旧证、中标后补办新证”的情形。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查明:被投诉项目为巴东县第一高级中学组织实施的“食堂维修改造工程(设施设备添置)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422823202604000832_二)”。巴东县政府采购中心于2026年7月3日发布《食堂维修改造工程(设施设备添置)采购第二次公告》,公告确定:采购人为巴东县第一高级中学;代理机构为巴东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预算为183.1157万元;采购方式为询价;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为2026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8日;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2026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9日9时;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为通过布络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2026年7月9日巴东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中标成交公告,荆州市楚兴厨具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为134.982万元。目前,该项目已签订合同。
2026年7月21日,本机关调取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投诉事项进行审查,发现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金属厨房用品防腐蚀性能认证证书》证书编号为33926PV00150R0,本次发证日期为2026年7月6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对应《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
2026年7月22日,本机关向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供的《金属厨房用品防腐蚀性能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中企华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发送《政府采购投诉协助调查函》,请求其对证书的真实性和颁证时间进行认定。同日,认证机构复函表示:经我机构核实,确曾接受武汉俞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生产的油烟净化设备产品进行认证,并于2026年7月6日出具了证书编号为33926PV00150R0的《金属厨房用品防腐蚀性能认证证书》,与《政府采购投诉协助调查函》所附证书一致,证书状态为有效。此证书可登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官网(www.cnca.gov.cn),在“认证结果”输入公司名称或证书编号进行查询。
为进一步核实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供的《金属厨房用品防腐蚀性能认证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本机关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上述内容无误。
以上事实,有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食堂维修改造工程(设施设备添置)采购第二次公告》、《食堂维修改造工程(设施设备添置)采购第二次中标成交公告》、《询价通知书》;中标供应商荆州市楚兴厨具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金属厨房用品防腐蚀性能认证证书》截图、《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本机关向中企华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发送《政府采购投诉协助调查函》以及该机构复函、“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记录截图在案佐证。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投诉中标供应商—荆州市楚兴厨具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投产品“油烟净化一体机”,对应的《金属厨房用品防腐蚀性能认证证书》已过期,存在虚假无效情形的问题。经本机关调查,该项产品已于2026年7月6日取得中企华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金属厨房用品防腐蚀性能认证证书》,荆州市楚兴厨具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的《金属厨房用品防腐蚀性能认证证书》真实、合法、有效,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巴东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巴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巴东县财政局

2026年07月27日

  • 8.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巴财采投决〔2026〕2号).pdf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