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财采发〔2026〕4号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和《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6〕9号)要求和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现就我县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主要对代理机构2025年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根据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结果确定监督检查范围如下:
(一)对符合“新登记”条件的代理机构,即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的代理机构,且2025年其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已产生中标成交结果的,应纳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
(二)对符合“重点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全部纳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
(三)对符合“五年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随机抽取四分之一纳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
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社会代理机构2025年执业信息,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规定,经筛选确定以下3家代理机构为本年度检查单位:湖北金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虔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时间安排
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11月20日。
三、工作步骤
监督检查采取机构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自查(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
参加本次检查的代理机构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2025年代理的全部政府采购项目清单(见附件),财政部门结合投诉举报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抽取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代理机构根据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连同抽取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于7月31日前报送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电子版及纸质版)。
(二)书面审查(2026年8月20日前完成)。
县财政局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编制工作底稿。
(三)现场检查(2026年9月10日前完成)。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到被检单位实施现场检查,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四)延伸核查(2026年10月10日前完成)。
县财政局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五)处理处罚(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
县财政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职权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四、相关要求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抽查情况及监督检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对待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对拒绝配合监督检查、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财政部门检查要求开展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将相关资料报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财政局604室)。
联系人:赵华,联系电话:0717—5321560。
附件:1.检查资料清单
2.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