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问题”专项整治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6-07-28 00:00:00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强化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鄂财采规〔20223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69号)》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结合我工作实际,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串标“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同步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聚焦代理机构2025年度执业情况,严格依据上级财政部门工作部署,并参照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确定监督检查范围如下:

(一)2025年以来在湖北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的代理机构,且2025年度已开展有政府采购项目的,纳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

(二)遵循“五年一查”工作原则,对其余代理机构按四分之一比例进行随机抽取,纳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

(三)20242025已被抽取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的,本次不再重复抽查。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最终确定检查以下12家代理机构,分别是:湖北百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成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同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华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辰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楚振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随州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晨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监督检查时间

20267月至202612月底

三、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市直、曾都、随县交叉检查模式,广水市实行独立检查。原则上,每家代理机构抽取项目数量不低于5个。检查工作采取书面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具体被检查代理机构以正式检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一)机构自查阶段(202672581日)

参加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的代理机构应对照监督检查依据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将抽取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清单、代理机构自查报告等,于81日前报送至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电子版及纸质版)。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682日至818日)

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编制工作底稿。

(三)现场检查阶段(2026819日至831日)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到被检单位实施现场检查,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四)延伸核查阶段(202691日至108日)

财政部门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五)处理处罚阶段(2026109日至1118日)

财政部门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职权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四、相关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抽查情况及监督检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对待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对拒绝配合监督检查、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财政部门检查要求开展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尽快将相关资料报送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财政局218,广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档和纸质档报送至广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市区县联系人:肖钦随;联系电话:0722-3596881,广水市联系人:肖振扬,联系电话:0722-6239000

 

附件:1.2025年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2.2025年度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情况汇总表

3.检查资料清单



  • 附件1:2025年度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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