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规范全县政府采购市场整体秩序,强化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6〕9号)、《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8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对我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2026年度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二、检查对象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主要对代理机构2025年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2024、2025年已被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的,本次不再重复抽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如下:
(一)对符合“新登记”条件的代理机构,即2024年以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的代理机构,且2025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已产生中标(成交)结果的,纳入本次检查范围。
(二)对符合“五年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抽取五分之一纳入本次检查范围。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安排,确定以下6家代理机构为本年度被检查单位,分别是:湖北顺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广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达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普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郧西县工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双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检查时间
2026年7月至2026年11月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代理机构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被检查的代理机构以检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一)机构自查阶段(2026年7月25日至8月5日)
县财政局向被抽查的代理机构送达检查通知书,参与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的代理机构应对照监督检查依据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县财政局结合投诉举报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抽取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并通知相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按要求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连同抽查项目的相关文件、数据等资料,于8月5日前报送至郧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301室(电子版及纸质版)。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6年8月6日至8月20日)
县财政局对代理机构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工作底稿。
(三)现场检查阶段(2026年8月21日至9月10日)
县财政局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对代理机构开展现场检查,调阅评审录音录像,核实书面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补充完善确认工作底稿。
(四)延伸核查阶段(2026年9月11日至10月10日)
县财政局针对检查发现的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五)处理处罚阶段(2026年10月11日至11月20日)
县财政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省级统一处理处罚标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五、相关工作要求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高度重视此次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检查工作,对拒绝配合检查、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财政部门检查要求开展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胡文博 联系电话:0719-6222629
附件:1.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
2.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收费情况表
3.检查资料清单
郧西县财政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