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根据《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8号)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对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二、检查对象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分类监管要求,依据“新登记”“重点检查”和“五年一查”三类标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经筛选最终确定4家代理机构为本年度检查单位,分别是:
湖北华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市林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鸿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钰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检查时间
2026年7月至2026年12月。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被检查的代理机构以检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一)机构自查阶段(2026年7月28日—8月5日)。参加本次检查工作的代理机构应对照专项检查依据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将抽取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清单、代理机构自查报告等,于8月5日前报送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电子版及纸质版)。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6年8月6日至至8月20日)。区财政局对被检查代理机构报送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编制工作底稿。
(三)现场检查阶段(2026年8月21日至9月10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到被检单位实施现场检查,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四)延伸核查阶段(2026年9月11日至10月10日)。区财政局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依法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五)处理处罚阶段(2026年10月11日至11月20日)。区财政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职权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五、相关要求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高度重视此次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检查工作,对拒绝配合专项检查、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财政部门检查要求开展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樊城区财政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