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 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持续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就我市继续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文件规定,确定“新登记”、“重点检查”、“五年一查”三类代理机构名单,本次监督检查范围如下:
1.对符合“新登记”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2025年已按“新登记”标准开展检查的,不再重复抽查。其余代理机构,2025年其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已产生中标、成交结果的,纳入本次检查范围。
2.对符合“重点检查”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全部纳入本次检查范围。
3.对符合“五年一查”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按要求抽取四分之一纳入本次检查范围。
经筛选确定以下代理机构为本年度检查单位,分别为:
湖北辉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森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德华建(襄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采取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被检查的代理机构以检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报送阶段(2026年7月28日至8月5日)
被抽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要求向市财政局报送《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附件1),并对抽取的项目对照《检查资料清单》(附件2)整理相关情况及被抽取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原则上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评审记录、合同文本等,并对抽检采购项目中是否存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自查报告应详细说明自查过程、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连同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于8月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6年8月6日至8月18日)
市财政局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情形开展专项检查。
(三)现场监督检查阶段(2026年8月19日至9月8日)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专班进驻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核实书面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同步规范完善检查工作底稿,并按要求填写《行政检查情况记录表》,检查记录与代理机构充分沟通、核对无误后,由代理机构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四)延伸核查阶段(2026年9月9日至10月8日)
市财政局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 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五)处理处罚阶段(2026年10月9日至11月18日)
市财政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处理处罚信息。
三、相关要求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抽查情况及监督评价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对待监督评价检查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监督考核检查,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财政部门检查要求开展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人:王玲 联系电话:0710-4212803
附件:1.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
2.检查资料清单
宜城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