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6-07-30 00:00:00

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化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专业化发展,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结合我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工作实际,现就2026年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经筛选和随机抽取,最终确定6代理机构为本年度被检查单位。其中,新登记4湖北方诚宏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达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诗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保康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五年一查2家:湖北绎康达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丰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监督检查的依据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8号)》。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主要对代理机构2025年执业情况及采购项目中是否存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

三、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时间从20267月开始,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报送阶段(202681日至89日)

参加本次监督评价工作的代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按要求向保康县财政局报送《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附件1),并对保康县财政局抽取的项目对照《检查资料清单》(附件2)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及被抽取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评审记录、合同文本等,同时对抽检采购项目中是否存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自查报告中应详细说明自查过程、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最后连同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在89日前一并报送报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凌云大厦1211办公室)。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6810日至820日)

保康县财政局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主要涉及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现场监督检查阶段(2026821日至910日)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组进一步到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沟通,核实书面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四)延伸核查阶段(2026911日至1010日)

县财政局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五)处理处罚阶段(20261011日至1120日)

保康县财政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职权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提高认识,及时、准确、全面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将相关资料,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联系人:胡洪恩,联系电话:0710-5815295

 

附件:1.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

      2.检查资料清单

 

保康县财政局

202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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