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6〕9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二、工作步骤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6〕9号)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自2026年7月开始,2026年12月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自查(2026年8月5日前完成)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对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分级分类检查的要求,确定对湖北科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检查。相关代理机构收到检查通知后根据要求开展自查,并向市财政局报送《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见附件1)。市财政局结合投诉举报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抽取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代理项目不足5个的全部抽取),并通知相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按照《检查资料清单》(见附件2)整理好相关采购项目的文件资料,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5日前一并报送宜都市财政局(电子版及纸质版)。
(二)书面审查(2026年8月20日前完成)
市财政局对代理机构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初步梳理检查项目中存在的“四类”违法违规问题,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工作底稿,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三)现场检查(2026年9月10日前完成)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对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核实相关资料,调阅评审录音录像,查看服务费等收取情况,补充完善工作底稿,与代理机构充分沟通后,由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四)延伸核查(2026年10月10日前完成)
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五)处理处罚(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
市财政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职权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处理处罚信息。
(六) 总结报告(2026年12月14日前完成)
市财政局结合前期检查工作形成本辖区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上报宜昌市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抽查情况及监督检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拒绝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工作的,财政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尽快将相关资料报送宜都市财政局采购股(财政局203室)
联系人:方忆缘
联系电话:0717-4823141
附件:1.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
2.检查资料清单
宜都市财政局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