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6-07-31 00:00:00

各预算单位、各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6〕9号)、《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8号)的文件要求,为持续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联合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并在天门市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合理确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名单,确定监督检查范围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以来在“湖北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的代理机构为新登记的代理机构,且2025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已产生中标(成交)结果的,纳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

(二)对符合重点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全部纳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

(三)对符合五年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随机抽取分之一纳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

2024、2025年已被抽取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的,本次不再重复抽查。

二、监督检查时间

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11月20日

三、工作重点

对抽取的代理机构2025年度政府采购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采购项目是否存在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问题、供应商围标串标等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任务分工

财政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市财政局根据《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指引》对2025年政府采购活动实施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供应商串通投标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市公安局。对涉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需要核验相关信息的,移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核实。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市财政局依法作出处罚。

、工作步骤

监督检查采取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被检查的代理机构以财政检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自查

财政局向被抽查的代理机构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代理机构按要求向财政局报送2025年代理的全部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财政局结合投诉举报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抽取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抽取项目与已开展系统整治的项目不重复),并通知相关代理机构2026年7月28日前完成)。代理机构根据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被抽查项目的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报送至财政局336办公室(电子版及纸质版)。此阶段工作于2026年85日前完成。

(二)书面审查

财政局对代理机构报送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问题。此阶段工作于2026年820日前完成。

(三)现场检查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财政局检查小组对代理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核实相关资料,调阅评审录音录像,查看保证金、服务费等收取情况(包括2025年代理的所有项目)补充完善检查工作底稿,按要求填写《财政行政执法亮证登记表》、《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与代理机构充分沟通并由其签字盖章确认。此阶段工作于2026年98日前完成。

(四)延伸核查

财政局对检查发现的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开展延伸核查,依法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补充调取证据,必要时会同公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此阶段工作于2026年1010日前完成。

(五)处理处罚

财政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处理处罚结果。此阶段工作于2026年1116日前完成。

总结报告

向省财政厅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并及时向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此阶段工作于2026年12月18日前完成。

、相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统筹各方资源,严格按时推进,周密抓好实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长效机制各预算单位和代理机构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原则,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一反三,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效

(三)及时报送资料。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准确、全面报送项目相关资料和自查报告,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项目情况表和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发指定邮箱。对拒绝配合检查、提供虚假材料等其他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情况汇总表

 

 

 

 

 

 

天门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2


  • 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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