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推进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根据《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8号)要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决定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要求,对照省、市统一筛选名单,合理确定“新登记”“重点检查”“五年一查”三类代理机构名单。
1.新登记类:2024年以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分网完成名录登记,且2025年在本县代理政府采购项目并产生中标或成交结果的社会代理机构。
2.五年一查类:纳入本县常态化监管范围、符合五年检查周期的社会代理机构;2024-2025年已纳入专项整治检查的机构,本年度不重复抽查。
3.重点检查类:投诉举报集中、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较多、存在违法违规线索的代理机构,全部纳入本年度检查范围。
注:省、市级统筹抽取的“一年一查”“三年一查”类代理机构,本县做好配合衔接,不重复开展检查。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要求,经筛选最终确定以下2家代理机构为本年度检查对象,分别为湖北博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主要对代理机构2025年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三、工作安排
按照《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指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自2026年7月开始,2026年12月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填报阶段(2026年8月5日前)。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对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分级分类检查的要求,湖北博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家采购代理机构接到检查通知后:一是如实填报《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见附件1),并于7月28日前将之反馈至县财政局;二是自查2025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并形成自查报告,对照县财政局抽取的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代理项目不足5个的全部抽取)和提供的《检查资料清单》(见附件2)整理采购文件等送检资料,自查报告(纸质件及电子版)及送检资料于8月5日前呈送县财政局会计股416办公室(联系电话:0717-5821284)。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6年8月20日前)。县财政局按照工作指引对采购代理机构呈送的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初步梳理采购项目中存在的“四类”违法违规问题,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工作底稿。
(三)现场检查阶段(2026年9月10日前)。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对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现场检查,调阅开评标(审)录音录像,查看服务费收取情况,补充完善工作底稿,与采购代理机构充分沟通后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四)延伸核查阶段(2026年10月10日前)。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 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五)处理处罚阶段(2026年11月20日前)。县财政局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职权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并及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处理处罚信息。
(六)总结报告阶段(2026年12月10日前)。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总结典型案例和先进工作经验,报送宜昌市财政局。
四、相关要求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抽查情况及监督检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采购代理机构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拒绝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工作的,财政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
附件:
1.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
2.检查资料清单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