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将于8月21日到你单位对代理的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本次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无违法行为;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是否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4.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5.基础工作情况。包括日常基础工作和业务基础工作;
6.采购价格和资金节约率情况;
7.服务质量情况;
8.政府采购中心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考核小组会随机抽取2025年度代理项目的20%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委托代理、采购文件编制能力、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环节。请你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整理被检查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对照检查依据和考核要求自我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28日之前随被检查项目资料,一并报送财政部门。
阳新县财政局
202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