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
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湖北泽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鄂财采规〔2022〕3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8号)》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决定对贵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你单位2025年度已产生中标(成交)结果的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二、检查时限
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11月30日
三、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开展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核查、延伸取证相结合方式,分阶段实施:
(一)材料报送(8月4日—8月31日)。请你单位对照整治要求完成自查,整理项目资料、项目情况表、自查表及自查报告,于8月7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报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注单位名称)。
(二)书面审查(8月15日前)。我局对报送资料进行审核,梳理问题并编制检查工作底稿。
(三)现场检查(9月15日前)。针对书面审查疑点开展现场核查,核实确认相关工作底稿。
(四)延伸核查(10月15日前)。对发现的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延伸取证,必要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核查核实。
(五)结果公示(11月30日前)。书面反馈检查结果,经你单位确认后统一通报,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公示。
四、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检查结果依规向社会公开。请你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如实提供资料,按时完成自查及材料报送工作。对拒不配合、隐瞒实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追责。
特此通知。
崇阳县财政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