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财政局关于对江西金鸿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6-08-07 00:00:00

通山县财政局关于对江西金鸿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7 10:21发布单位:通山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江西金鸿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在通山县殡仪馆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影响。

三、处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三)、《湖北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第十四条(一)。

四、处理结果

处以人民币壹万柒仟陆佰柒拾贰元伍角柒分(¥17672.57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处理日期

20260706


执法机关:通山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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