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对潜江市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洗扫车、洒水车采购)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6-08-07 00:00:00

潜江市财政局关于对潜江市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洗扫车、洒水车采购)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7 21:16发布单位:潜江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潜江市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洗扫车、洒水车采购)第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状元城3号楼

被投诉人:潜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被投诉人2:精言(湖北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创业路5号;地址2:湖北省潜江市泰丰街道办事处红梅东路99号光彩建材城32栋201室

三、基本情况

采购预算980.12万元。本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421501202501000737_二,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5-2025-01740。2026年6月21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6年6月25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6年7月3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回复质疑。2026年7月3日,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2026年7月7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邮寄的投诉书及有关材料,依法受理本投诉。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本项目采购需求指向、倾向及限制性明显,框定了特定车型与制造商产品,削弱了项目竞争性与公正性,对潜在供应商构成不合理差别与歧视;部分技术参数设置存在不合理之处,致使市场上没有车型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局面,需重新审视并调整参数设定。2、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缺乏明确判断标准,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空间,易引发主观比较,难以确保评标公正统一。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潜江市财政局

2026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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