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对十堰市人民医院高通量基因测序系统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0 11:10|发布单位:十堰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十堰市人民医院高通量基因测序系统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贝瑞和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9号楼1层101、2层201、3层301-1、3层301-2
被投诉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相关当事人:北京安诺优达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开发区科创六街88号院8号楼2单元101室、201室
三、基本情况
十堰市人民医院高通量基因测序系统项目的预算金额为365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ZB0133-202605-HJHW0654,采购计划备案号为420300-2026-00485,2026年5月15日,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2026年6月23日,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2026年7月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026年6月9日,中标供应商为北京安诺优达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投诉事项为:1.原评标委员会存在实质性计分错误,评审履职缺位,评审结果丧失客观公正合法性;2.中标候选人关联主体存在围标串标失信处罚记录,涉嫌虚假应标、恶意竞争,严重破坏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秩序;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程序违法,未全面核查、逐项答复全部质疑事项,履职严重不当。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事项2、3不成立,驳回投诉。
针对原评标委员会在本项目评审期间存在问题,本机关依法另行处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十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堰市财政局
202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