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推进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6〕9号)、《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6〕8号)、《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联合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十财采发〔2026〕156号)的要求,竹溪县财政局决定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按照《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联合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十财采发〔2026〕156号)文件安排,确定以下5家代理机构为本年度检查对象,分别为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湖北皓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昊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十堰烁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顺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检查项目主要是2025年已产生中标(成交)结果的政府采购项目。检查项目与正在开展的系统整治项目不重复,原则上每家代理机构检查项目不少于5个,代理项目不足5个的全部抽取检查。
二、整治内容
1.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2.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或不退还保证金。
3.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
4.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2026年8月10日前)
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湖北皓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昊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十堰烁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顺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到检查通知后,根据要求报送2025年代理的全部政府采购项目清单。同时,对被抽取的检查项目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将被抽查的项目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一并报送竹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书面审查(2026年8月20日前)
县财政局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初步梳理采购项目中存在的“四类”违法违规问题,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工作底稿。
(三)现场检查(2026年9月10日前)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对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核实相关资料,调阅评审录音录像,查看保证金和服务费等收取情况,与被检查单位做好充分沟通,补充完善工作底稿,由其签字盖章确认。
(四)延伸核查(2026年10月10日前)
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五)处理处罚(2026年11月20日前)
县财政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职权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并及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处理处罚信息。
四、相关工作要求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有配合核查的法定义务,应当主动配合检查、如实提交佐证资料。对拒不配合监管、伪造变造材料、无故拒不落实财政部门工作安排的行为,财政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
附件: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
竹溪县财政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