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财政局关于对浠水县民政局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1 11:05|发布单位:浠水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浠水县民政局
当事人类型: 采购人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浠水县民政局在“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E4201000184040763001)中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和“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违法行为。
三、处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四、处理结果
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处理日期
2026年08月11日
执法机关:浠水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