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鄂财采规〔202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6〕9号)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持续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依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要求,按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结果确定枣阳市本次专项整治暨监督检查对象范围如下:
(一)2024年以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进行名录登记的代理机构为新登记的代理机构,且2025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已产生中标(成交)结果的,纳入本次检查范围。
(二)其他代理机构为“五年一查”代理机构,抽取四分之一纳入本次检查范围。
(三)2024、2025年已被抽取开展整治检查的,本次不再重复抽查;同一代理机构符合两类以上筛选标准的不重复抽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最终确定以下5家代理机构为本年度被检查单位,分别是湖北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轩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益弘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谆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监督检查的依据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6〕9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二)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对代理机构2025年度执业情况及采购项目中是否存在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三、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12月20日。
四、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自2026年7月下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采取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自查阶段(2026年7月23日至8月5日)
代理机构收到检查通知后按要求报送2025年代理的全部政府采购项目清单,并根据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连同抽查项目的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于8月5日前报送枣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电子版及纸质版)。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6年8月6日至8月20日)
市财政局对代理机构报送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自查报告开展书面审查,初步梳理检查项目中存在的“四类”违法违规问题,编制工作底稿。
(三)现场检查阶段(2026年8月21日至9月10日)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对代理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核实相关资料,调阅评审录音录像,查看保证金、服务费等收取情况,补充完善工作底稿,并由代理机构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四)延伸核查阶段(2026年9月11日至10月10日)
市财政局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依法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补充调取证据,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五)通报监督评价结果阶段(2026年10月11日至12月20日)
市财政局依法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处理处罚结果。
五、相关要求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对待此次专项整治暨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检查,对不配合检查、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财政部门开展检查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尽快将相关资料报送枣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注机构名称。
联 系 人:吴祎凡
联系电话:0710-6325619
附件:1.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
2.2025年度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情况汇总表
3.检查资料清单
枣阳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