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七条规定,质疑供应商可以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在依法进行质疑后,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丹江口市财政局提起投诉。丹江口市财政局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八至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政府采购投诉进行审查,审查后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
投诉方式:书面、邮寄、网上
一、线下投诉渠道
现场递交投诉书或邮寄投诉书地址:丹江口市北京路一号丹江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邮政编码442700,联系电话:0719-5235618
二、线上投诉渠道
渠道一: 电 话 投 诉 :丹江口市财政局0719-5235618
渠道二: 电子邮箱投诉:djkzfcg@163.com,(请注明“政府采购投诉――XX项目”,另请发送至邮箱后电话告知)
渠道三: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在线投诉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