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财政局关于对宜都市产教融合园配套及设施设备建设空调项目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7 15:23|发布单位:宜都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宜都市产教融合园配套及设施设备建设空调项目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天聚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宜昌市西陵区太平鸟时尚创意园
被投诉人:1.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2.宜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1.湖北省宜都市陆城街办宜华大道26号;2.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A座3楼
三、基本情况
(一)湖北天聚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因不满意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及宜都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6年6月22日对“宜都市产教融合园配套及设施设备建设空调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2058120260100045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6年7月13日提出投诉,我局于2026年7月13日收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我局经过对投诉文件书面审查,于2026年7月17日予以受理。
(二)投诉人具体投诉事项
投诉人的技术参数得分出现了重大变差,存在误判或者其他因素的情况,而所提供的产品不存在技术参数有负偏离。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本局做出如下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以及相关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宜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宜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都市财政局
2026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