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财政局关于对田文翠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8 10:35|发布单位:宣恩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田文翠
当事人类型: 专家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2025年12月8日,田文翠作为评审专家参与宣恩县县域医共体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之宣恩县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一期)(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评审工作。该项目采购文件评审标准中,技术、服务要求部分明确规定,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不清晰的视为负偏离,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照执行。经核查,田文翠在技术、服务要求部分证明材料评审过程中,对技术、服务要求部分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湖北中汇智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打出29.95分;对该部分存在大面积不清晰、关键证明资料无法辨认的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打出满分30分,违规多打的分值已经影响中标结果。
三、处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湖北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序号88之规定。
四、处理结果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小写:¥400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处理日期
2026年08月12日
执法机关:宣恩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