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财政局关于对红星佳苑小区幼儿园长华玺悦园区教玩具及相关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9 10:04|发布单位:石首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红星佳苑小区幼儿园长华玺悦园区教玩具及相关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济南峻亚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坦街道明湖西路777号3栋2117室
被投诉人:石首市回民小学
地 址:石首市解放西路027号
相关当事人: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首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石首市财宝街28号
三、基本情况
济南峻亚贸易有限公司就“红星佳苑小区幼儿园长华玺悦园区教玩具及相关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包1”向石首市政府采购中心质疑。质疑事项为中标供应商石首市汇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对采购标的“图书”列明的制造商不属于出版单位,不符合《出版管理条例》,以谋求竞标成功。2026年7月10日,采购人对该质疑作出答复,因对该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于2026年7月21日向我局提交投诉书,我局予以受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结合本案查明事实,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成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补充事宜
石首市财政局
2026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