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财政局关于对直线加速器等设备维保服务(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9 15:25|发布单位:钟祥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直线加速器等设备维保服务(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南瞻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30号快乐时光(绿洲广场A座)裕阳大厦7层7室
被投诉人:1.钟祥市中医医院;2.湖北若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钟祥市承天东路36号;2.钟祥市皇庄街道董家巷社区三楼
三、基本情况
“直线加速器等设备维保服务(二次)(编号:HBRGZFCG-202610)”(以下称本项目)采购预算140万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投诉人于2026年7月7日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2026年7月10日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被投诉人2于2026年7月16日出具《质疑答复函》。因对该项目质疑回复不满意,投诉人于2026年7月24日向钟祥市财政局(以下称本机关)提起投诉。2026年7月27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通过中国邮政邮寄的书面投诉书,因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相关规定,本机关要求投诉人及时补正。2026年8月3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通过中国邮政邮寄的政府采购投诉补正资料,经审核,予以受理。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磋商文件原厂备件定义、溯源凭证标准双重模糊,存在两种完全对立市场解读,采购需求表述不规范、含义不准确,被投诉人答复未实质消除歧义,涉嫌造成差别待遇、影响公平竞争。2.评分标准与采购需求脱节,软件运维仅设主观分,违反评审量化强制规定。3.原厂培训证书评分条款边界模糊,不区分整机/模块培训证书、无证书时效限制,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答复回避设备技术迭代客观事实,说理不能成立。4.中国医学装备协会证书分值设置不合理,该证书仅适配基础巡检,与整机复杂故障维修履约能力匹配度低,答复未有效消除约风险。5.电离辐射计量校准员证书加分项与维保核心工作职能错位,属于与履约无关的评审条件,变相抬高投标门槛,答复理由不充分。6.项目成交供应商中标价格显著高于其自身历史成交价(上浮幅度大、无差异化成本支撑),报价虚高、缺乏市场公允性,大幅涨价无客观理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开展价格合理性核查,损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7.被投诉人对全部质疑事项统一驳回,未区分文件瑕疵轻重,对多处明显不合规条款拒绝整改,处理意见违反政府采购纠错规则。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一十九条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投诉事项7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6提起投诉前未依法进行质疑,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钟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钟祥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钟祥市财政局
2026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