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财政局关于对高铁南路校区学生桌椅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6-08-21 00:00:00

襄阳市财政局关于对高铁南路校区学生桌椅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1 17:47发布单位:襄阳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高铁南路校区学生桌椅第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杨梅欣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株良镇工业园区

被投诉人: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18号、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经开区)内环东路襄阳华中科技大学先进制造研究院(园区内)A座三楼

三、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2026年8月5日受理了江西杨梅欣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高铁南路校区学生桌椅第二次”(项目编号:XYZYDL2026010)的投诉。
投诉人于2026年7月27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7月31日代理机构做出质疑回复后,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提起以下投诉:
1.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响应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条款行为,评标委员会未依规扣分,违规给予其产品性能得分,评审结果不具备合法性。
2.评标委员会未依法完成异常低价实质性审查。
3.采购人、代理机构驳回封存样品共同核验申请违法,中标人样品存在材质、规格、工艺不符招标文件风险,存在供货降质重大隐患。
投诉请求:
1.调取、查阅、复制本项目完整评审底稿、专家打分记录、异常低价核查记录、中标人全部成本申报材料,核查评标委员会异常低价审查履职情况,核实中标供应商得分依据。
2.组织投诉人、全部投标人、第三方技术人员共同到场,对中标供应商封存投标样品逐项核验。
3.责令中标供应商完整提交全套成本测算明细、原材料采购合同、板材检测报告、加工费用清单,书面论证低价履约的可行性。
4.书面出具本次投诉处理决定书,将结果送达投诉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1未依法先提起质疑,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襄阳市财政局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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