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财政局关于对当阳市2026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6-08-27 00:00:00

当阳市财政局关于对当阳市2026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7 09:52发布单位:当阳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当阳市2026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联对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北碚区冯时路306号亿达园区1栋7楼

被投诉人:1.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当阳市分局 2.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当阳市友谊路19号 2.当阳市友谊路17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当阳市2026年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420582202601000501)提出质疑,因对被投诉人2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6年8月6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当日依法受理,并与8月7日向被投诉人1、2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本项目采购人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当阳市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于2026年7月13日发布招标公告,预算金额200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8月3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湖北守护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81万元。投诉事项1:将“管理体系认证”设置为评分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投诉事项2:将“类似业绩”及“实施质量评价”设置为评分因素,存在以特定行业业绩或特定项目评价限制中小企业的问题。投诉请求:暂停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当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阳市财政局

2026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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