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6-09-01 00:00:00

武汉瑞昂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本机关邮寄关于通山县实验初级中学智慧校园项目的投诉函,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八条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要求你公司进行补正,并将《政府采购通知书》按照你公司《投诉函》中载明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给你公司,并要求你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前补正相关材料,同时告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未按照补正期限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本机关将不予受理该投诉。补正材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本机关此前采用邮寄方式向你公司送达通知书,并在邮寄前电话确认邮寄地址无误,但因快递公司反应多次电话联系无人接听、与收件人约定派送时间后再次失联等问题,本机关对此与你公司《投诉函》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电话联系、短信告知等方式皆无人接听和回复,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通知书,请你公司在2026年9月11日前联系快递公司或本机关获取通知书并提交补正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通山县财政局702室国库股

联系人员:朱宗鑫

联系电话:13476038530

  • 投诉补正通知书(智慧校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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