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财政局关于对上药科园信海医药黄冈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4 16:42|发布单位:黄冈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上药科园信海医药黄冈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2019年至 2022年期间,当事人在黄冈市中心医院CT采购项目(2022年8月)等政府采购项目中协同他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但在调查期间能够主动配合执法工作,如实供述全部违法事实,认错态度良好,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减轻了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财政部《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财法〔2013〕1号)第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第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界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因素:(四)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清案件事实的”。
四、处理结果
按照涉案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八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贰万叁仟陆佰伍拾陆元整(¥523656.00元)。
五、处理日期
2026年08月28日
执法机关:黄冈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