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对十堰市高级中学智慧校园建设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7 09:23|发布单位:十堰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十堰市高级中学智慧校园建设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索越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朝阳中路9号万隆广场1-703
被投诉人: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天津路3号丽城佳苑1108室
三、基本情况
十堰市高级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的预算金额为1143.768809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HBZYH-2026-047,采购计划备案号为420300-2026-00629,本项目于2026年7月2日发布采购公告;被投诉人2026年7月15日作出质疑答复,被投诉人2026年7月2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7月23日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要求投诉人在规定期限内对投诉书进行补正。2026年7月27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补正后的投诉书,依法予以受理,本项目2026年7月23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项目属性定性错误,价格分设置严重违反法定底线;2.评审规则——仅▲参数纳入评审、主观方案分值畸高、评审因素未全面量化;3.商务评分人员资质堆砌,大量证书与项目无关,变相排斥中小微企业;4.多类设备技术参数定向锁定特定品牌,构成排他性控标条款;5.标准化考场采购需求缺失国家强制规范,存在重大合规及财政风险。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1、2、4、5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三)责令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投诉事项3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完成整改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整改资料。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十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堰市财政局
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