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财政局关于对宜都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和公共用房白蚁防治服务(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7 16:57|发布单位:宜都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宜都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和公共用房白蚁防治服务(第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宜昌易除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东正街二巷1号码栋梁之材
被投诉人:1.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1.宜都市陆城解放社区解放大厦四楼414室;2.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81号
三、基本情况
(一)宜昌易除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意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对“宜都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和公共用房白蚁防治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20581202606000487-二)”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6年8月17日提出投诉,我局于2026年8月17日收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我局经过对投诉文件书面审查,于2026年8月18日予以受理。
(二)投诉人具体投诉事项
中标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的行政处罚记录,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资格要求。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本局做出如下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以及相关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宜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宜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都市财政局
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