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26年巴东县油菜生产(扩种油菜)项目02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5 09:31|发布单位:巴东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6年巴东县油菜生产(扩种油菜)项目02包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建始永盛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建始县邺州镇七里坪社区一组99号
被投诉人:恩施源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34号
相关供应商1:巴东县农冠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供应商)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万福路37号
相关当事人:巴东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116-1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建始永盛农业有限公司不服被投诉人恩施源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就“2026年巴东县油菜生产(扩种油菜)项目02包”(项目编号:42282320260400088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6年8月2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审查并受理投诉。8月26日,本机关向采购人发出《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及《投诉答复通知书》,向代理机构发出《调查取证通知书》;向相关供应商巴东县农冠肥业有限责任公司送达《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上述单位限期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中标供应商巴东县农冠肥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载明,复合肥制造商为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查询,该公司属于大型企业。中标供应商巴东县农冠肥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数据谋取中标,中标无效;2.恩施源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书面答复函,仅就评审过程进行说明,未针对巴东县农冠肥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及数据真实性开展实际核查工作,答非所问,张冠李戴,模糊概念,是典型的不作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1成立,巴东县农冠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结果无效。鉴于本项目暂未签订合同,若剩余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采购人可从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若不符合法定数量,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事项2不成立,予以驳回;
(三)针对巴东县农冠肥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与客观事实不符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相关问题,本机关将依法另行调查处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巴东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巴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巴东县财政局
2026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