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财政局关于对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2 15:05|发布单位:枣阳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考核单位名称:枣阳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受理登记及办理情况、采购项目完成情况、采购项目未完成情况、采购项目取消及情况、质疑受理和答复情况;
(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绿色环保采购、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水平;
(四)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情况;
(五)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七)检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具体实施方案执行情况;
(八)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九)采购中心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执行情况(网上商城供应商入驻流程及管理)和电子化采购平台系统运行情况。
四、考核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省财政厅关于依法加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6号)等文件要求,监督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书面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2025年,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稳步推进集中采购项目受理与执行工作,采购运行全程规范有序。全年累计受理政府采购项目22个(不含废标项目),涉及预算金额5460.5万元,实际成交金额5207.8万元,资金节支率达4.63%。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全年累计完成交易1156笔,交易金额2692.8万元,节支率达14.17%。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业务规范性有待提升。
二是采购前端合规把控不严。
三是采购文件编制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需持续强化。
四是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六、考核结果
经检查考核,枣阳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5年度能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各类采购活动,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全年政府采购任务,总体评价为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是持续提升专业能力。着力强化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服务效能,严格依法依规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健全完善采购文件审核与会审制度,严肃评审工作纪律。
二是全流程做好采购服务保障。协助采购单位规范完成合同备案、合同公示、履约验收及结果公示等各环节工作,确保采购全流程按时限、按质量标准落地。
三是加快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服务类和货物类项目的执行,探索和加强电子化采购平台系统运行中新办法和管理。
四是高效规范处理采购质疑。提升质疑处理专业性,化解采购各方主体矛盾纠纷,依法维护政府采购参与各方合法权益。
2026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