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财政局关于对保康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6-09-30 00:00:00

保康县财政局关于对保康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30 17:20|发布单位:保康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保康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襄阳德昌鸿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经济开发区伙牌工业园与长丰源大道农兴路交叉口东140米

被投诉人:1.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2.保康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

地  址:1.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城关镇环城路市民之家410室

三、基本情况

(一)本项目编号为BKZCZX-2026-011,采购计划备案号为420626-2026-00271,2026年7月13日,发布采购项目公告。
(二)投诉人具体投诉事项:保康县政府采购中心及评标委员会未依法否决无效投标,将无效报价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评审程序严重违法。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保康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保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保康县财政局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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