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对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第3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30 15:59|发布单位:荆州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第3包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瀚霖圣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大道69号长航大厦14层1506室
被投诉人: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航空路8号
相关当事人: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生物创新园A20栋10层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被投诉人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针对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批)第3包”(项目编号:JZSJ-202608-FS001)未在规定时间内内作出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9月2日依法受理,共涉及2项投诉事项,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以下参数均要求直线加速器与所配套放射治疗计划系统及放疗网络信息管理系统采用同架构和同一制造商或共享统一数据库结构,实则是人为设置非技术性因素条款限制其它厂家参与充分竞争。
投诉事项2:对于评分标准第三包技术部分中“产品技术响应、主要参数和其他重要性能指标”评标分项,能同时满足且拿满分的产品型号仅有联影的HalosTx,这些评标分项的设置完全就是为联影HalosTx产品量身定制。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限期改正,并将书面整改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本机关备案。
当事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荆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补充事宜
荆州市财政局
2026年09月30日